佛山陵园购买墓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1、凡在佛山陵园陵园购墓安葬的顾客,可享受免费班车接送(限第一次购墓和第一份安葬)。
2、办理购墓的顾客请到业务室洽谈,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墓区内介绍各种墓型。
3、佛山陵园内设有多种墓型供广大顾客选购,自行设计的墓型具体事宜面议。
4、选定墓型后,请必须一次性交清全款;如有特殊情况可预付墓总价10%以上的定金,剩余款项请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交清全款,如逾期未交清全款的将加收墓基价2%的滞纳金,逾期两个月未交清全款将视为自动放弃墓穴的使用权,陵园有权将该墓穴售出。
5、墓主必须在购墓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第一份骨灰的安放;有权仍未安放,每年须向陵园缴纳设施总价5%的闲置费。
6、墓主对设施质量的异议,必须在第一份骨灰安放前提出。
7、墓区建设有统一规划,凡是未经过本陵园同意,擅自添置辅助设施的(如墓碑、狮子、供桌、香炉等)造成损坏、丢失的陵园不予赔偿;如随意建造、添置设施和标志,影响墓区周边环境的,陵园将给予清理。
8、安葬时须向陵园工作人员出示造墓凭证及安葬单据。
9、因墓主原因、或因不可抗逆的自然及社会因素、或在陵园可以证明自己已尽合理忠实义务的情况下而对设施及安放物产生的损害,陵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墓主在购墓时登记的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住址发生改变时,须及时通知陵园以便进行档案变更登记。
11、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本陵园售出的墓地一律不退不换,墓穴因特殊原因须迁出的,须持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信及造墓证,方可办理,陵园将收取开穴费和拆除费,骨灰迁走后,墓主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终止,陵园不退任何款项。
 (1)退墓收费标准:购墓后未立碑及未安葬的,扣除墓价3%的手续费;购墓后已立碑但未安葬的扣除碑款及刻字费并扣除墓价5%的手续费;购墓后已立碑并安葬的按自动放弃使用权处理,陵园不退任何款项。
 (2)换墓收费标准:如在本陵园换墓,其原墓按原购墓基价的50%折价,原旧墓由陵园收回使用权,其原墓余款新没中扣除。
12、墓主可以要求续租,但须在管理费终止日期前6个月内到陵园办理管理费交纳手续。每二十年为一个管理期限,墓主须按续租时的有关规定缴纳租赁费用和管理费用。若逾期没有续租,陵园自动恢复对该设施的全部权益,设施内安放物由陵园自行处理;墓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对设施内 安放物进行处理,视为墓主将处理权授予陵园。